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商业演出市场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试行办法》(厦文广新〔2014〕4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厦门市商业演出市场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申报项目为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我市举办的商业性演出,并且符合《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试行办法》奖励的条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试行办法》的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应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演出批文、商业演出完税凭证、演出合同、票务系统出具的商业演出票务证明和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申报截至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二层西侧),由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市文广新局。超过截止日期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4年度厦门市商业演出市场财政奖励申报表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2日
(联系人:市文广新局 张毓睿 联系电话:5371922
市演艺协会 卓岚 联系电话:5069991)
附 件 下 载:
·奖励通知.rar
- 上一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续) 2015/8/30
- 下一篇:大型群众性活动办理规程 2014/10/23